在企事业单位中,员工的辞职是一件常见的事情。员工若打算主动离职,应当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申请。通常情况下,单位不会提供额外的补偿,但会按照工作天数支付应得的工资。根据新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,自特定日期起,员工在每工作满一年后,单位应支付一个月劳动补偿金。若服务时间未满六个月,单位将支付0.5个月的劳动补偿金;若服务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,则按一年计算补偿金。这一规定的实施,旨在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,确保他们在离职时能得到应有的待遇。
对于表现出消极工作态度的即将离职员工,公司应采取一系列措施。执行严格的考勤制度是必要的,这有助于规范员工的行为。公司应对员工的工作进度进行及时监督,确保他们按计划完成工作。如果员工在多次考核中表现不佳,公司可以采取调岗或培训的措施,以帮助他们适应工作并提升能力。对于那些经过调岗或培训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,公司可以考虑解除劳动合同。这一决策应基于客观公正的评估,以确保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,同时也尊重员工的个人发展。通过这样的措施,公司可以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,确保员工的积极性和效率,从而推动公司的持续发展。公司在对待员工离职问题时,既要遵守法律法规,也要考虑到员工的实际情况,以做出合理的决策。